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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县级机关有关部门与县政协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8 13:17 来源:县政协 浏览次数:

为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基础性作用,现就县政协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的县级机关有关部门明确如下:

一、县级机关有关部门与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对口联系安排

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委办、人大办、县府办。

县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高新园区、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办、统计局、科协、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大数据管理中心、城投集团、工投集团、投资发展集团、高投集团、公共服务集团、税务局、海关新嵊办事处、新昌调查队、各金融保险机构。

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水利水电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水务集团、气象局、供电局、烟草局、盐务局、农商银行、浦发村镇银行。

县政协教体卫生委员会——教体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红十字会、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游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钦寸水库运管中心、钦寸水库指挥部、天姥山发展中心、旅游集团、交投集团、钦寸水库公司、杭绍台高速指挥部、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铁路建设管理中心、上三高速。

县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组织部、统战部、编办、信访局、老干部局、党校、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纪委监委、政法委、改革办、巡察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社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消防救援大队、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公积金中心、政务服务办、民宗局。

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宣传部、史志研究室、档案馆、融媒体中心、文联、绍兴日报新昌分社。

县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台办、侨办、工商联。

二、县级机关有关部门与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对口联系内容

1.县级机关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联系政协工作。

2.县级机关有关部门每年要不定期邀请对口的政协专门委员会参加本系统的工作和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沟通。

3.县级机关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重要活动,视情邀请对口的政协专门委员会参加。对于涉及本机关的一些政策性文件和重要工作安排,可视情抄送。

4.县级机关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必要时可邀请对口的政协专门委员会就提案的办理情况和相关工作进行商讨、研究,听取意见。

5.县级机关有关部门要积极参加“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委员会客厅等活动,主动开展对口联系,做好情况通报、陪同视察等工作,听取政协委员意见,支持他们开展咨询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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